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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北(任丘)石化Ⅱ、Ⅲ催化裝置擴產改造
1、原塔的基本結構尺寸:
Ⅲ催化裂化裝置原設計催化裂化加工能力100萬噸/年。分餾塔φ4200、吸收塔φ2200、解吸塔φ2800、再吸收塔φ1400。
Ⅱ催化裂化裝置原設計催化裂化加工能力60萬噸/年。分餾塔φ3800、吸收塔φ1600、解吸塔φ2200。
2、改造要求:
Ⅱ、Ⅲ催化裂化裝置加工能力分別提高到120萬噸/年和160萬噸/年,年開工時數為8400小時(3年1修),并且可以同時生產輕柴油和重柴油,操作彈性為60~120%。
3、改造方案:
按照上述改造要求,Ⅱ、Ⅲ催化裂化裝置加工能力分別比原設計提高了100%和60%。
4、改造效果:
Ⅱ、Ⅲ催化裂化裝置加工能力已分別達到148噸/時和210噸/時,均超過設計值,Ⅲ催化裂化裝置分餾塔的全塔壓降小于30KPa,而且分餾塔和吸收穩定各塔操作平穩,擴產后所有產品指標均有所提高。